| 一、入学相关规定
1、 学生进入校区必须遵守《明师学校学生守则》。
2、 已经开课,家长不准进入教学区校园内。
二、听课证使用规定
1、 学生听课时必须随身携带听课证。
2、 学生听课证丢失。损坏的,持有效的交费凭证进行补办,同时交纳工本费10元。
3、 听课证不得私自转让,一经发现予以没收,并劝其退学,学费不退。
三、退费管理规定
1、 一经报名,不再退报名费。
2、 办理退费需提前与学校电话联系。
3、 学期班一经开课两次后,不再办理学费退费。
4、 寒、暑假各种班仅在开课前办理学费退费。
5、 中途插班生恕不办理学费退费。
6、 退费时必须携带交费凭证、听课证,缺一不能办理学费退费。
7、 已开具发票的,退费时必须退回完整发票,兑奖区域缺损的发票不能办理退费。开票日期超过30天的,退费时还需要扣除发票面额的5.5%的税费。
8、 应退学费=实收学费-已上课时费。
请在交款报名前仔细阅读上述报名须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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